6 月 30 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公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对网络视听内容做出了极为细致的规范。
好电影,坏电影,你我说了不算
我根据该《通则》对「豆瓣电影 TOP 250 」进行了梳理,发现其间不合规作品奇多。
- 《肖申克的救赎》:涉及但不限于「渲染恐怖暴力,展示丑恶行为,甚至可能诱发犯罪」
- 《霸王别姬》:涉及但不限于「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
- 《这个杀手不太冷》:涉及但不限于「渲染恐怖暴力,展示丑恶行为,甚至可能诱发犯罪」
- 《阿甘正传》:涉及但不限于「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
- ……
- 《怦然心动》:涉及但不限于「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 《哈利波特系列》:涉及但不限于「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科学精神」,「渲染恐怖暴力,展示丑恶行为,甚至可能诱发犯罪」
(好吧,我承认我这是标题党了。按《通则》该禁的电影太多,我也数不过来。另外,非网络电影并不在《通则》约束范围内。以上「审核」仅为本人按《通则》标准进行的模拟。)
制片方要想让影片保质保量,又能合规上映,看起来会越来越困难了:
- 推理、犯罪片中涉及恐怖暴力是一个很难回避的问题。尤其是本条目下的第一点「渲染暴力、凶杀,表现黑恶势力的猖狂」细则,更是个躲不过的坑。甚至是传统抗战剧中都会借此来表现「我军」的正义性。
- 「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是这次通则发布以来最受争议的点。不过,我倒是认为相比把同性恋定为「非正常性关系」,远不如禁止「较长时间…....接吻」、「使用粗俗语言」杀伤面积更大。更不要说本条目下用了相当多的「等」字,意味着该协会保留了对「不健康」、「不正常」、「性暗示」相当宽的解释权。
- 青少年片上映前的把关一般都会很严,出错并不常见。至于《怦然心动》和《哈利波特》,不仅涉及到了早恋情节,而且相当多主线剧情也与协会意志不相符,直接被列为禁片也不为过。例如,哈利波特多次公然违抗魔法部政策的情节,明显有教唆少年儿童犯罪的倾向。
老片不能看,2016 年的新片也不好过。就连豆瓣排行前 3 的电影,也一部都没过审。
- 《驴得水》:剧情展示婚外情,长时间接吻,涉及了「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
- 《湄公河行动》:涉及人民警察刑讯情节,损害警察形象;暴露侦查手段;表现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滥用毒品。
- 《树大招风》:呃,这电影直接被豆瓣下架了。
其实这条规范的大部分条目也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于 2016 年 2 月 发布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中就已经包含将同性恋视为「非正常性关系」等内容。《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只是先前内容基础上做了补充。
从这一年来,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火爆看,前一通则的执行并不严格。不过,新通则是否也会像之前一样,就不好说了。
好媒体,坏媒体,你我也没资格说
如果说《通则》的发布是在说当下媒体环境差,我倒是承认。
昨日,中国新闻周刊发文《王者荣耀近6成玩家是小学生?月入30亿的腾讯并不荣耀》。全文主要讲了两方面内容:
- 王者荣耀主流玩家是少年儿童,他们因缺乏自制力,在游戏中乱花钱。
- 腾讯只顾赚钱,没社会公德。不限制小学生玩手机,还说谎,堪比过去的「黑网吧」
我不玩王者荣耀,对这个游戏也没好感。不过,该文乱抹黑更让我反感。
就第一部分来说,统计一款手游玩家的年龄构成并不容易。在我先前《童年的消逝与王者荣耀》一文中也提及,我们很难掌握儿童拿父母手机玩游戏的情况。
周刊在文中称小学生比例达 57% 的数据援引自《中国青年报》。不过,文中并未提供链接,我也没有搜到其原始出处,只能怀疑这数字要么是抽样得来的,要么就是传谣。
有趣的是,该文也提到,腾讯否认了 57% 的说法,并给出了自己的统计数据。但周刊并不承认这一数字——其理由仅仅是「这个数据和很多人的感受并不相符」。「很多人的感受」这一说辞并不严谨,更好的办法是对「你认为王者荣耀里有很多小学生吗?」进行线上投票。结合数据,表达会更有理有据一些。
第二部分中,周刊认为腾讯没能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限制儿童玩游戏。这点我也不大认同。除非以后每次游戏登陆都强制要刷脸,刷身份证,否则企业根本无法限制制儿童玩手机。可如果真的如此执行了。也意味着法律和技术已到了可以控制每个公民线上生活的地步。
此外,文章还对腾讯从游戏中获得了巨额收入,为富不仁,一遍又一遍强调。
人们不禁要问,未成年人为姚晓光的豪宅添了几块砖?月入 30 亿的腾讯能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吗?
如果这段只是用事实论证腾讯游戏巨额收入不妥,倒无问题。可除了反问外,作者并没能给出未成年人消费的占比,和腾讯诱骗未成年人消费的具体例证——显然作者只是在刺激读者仇富心理。
没有可靠数据,没有靠谱解决办法,一味煽动读者仇富,这段时间里,此类报道在党媒、电台、都市报上并不少见。和周刊上篇文章一样,我几乎没法判断它们是不是在互相洗稿——文中举出的案例和数据都没什么区别,而且除此之外就没别的内容了。被激怒的家长如果把责任都推给企业,对问题解决也不会有帮助。
发出这类稿件,未必是因为媒体对企业别有用心。刺激公众情绪本能的话题总会带来巨大浏览量,并给媒体树立伟光正的形象。仅这点动机对于「小编」们就够了。
中央对于低质量的媒体内容并没有放纵,近期他们的确做出了相当多重大举措:
-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 在所有中国影院影片加播中国梦广告
- 成立斗鱼网红支部
- 封禁毒舌电影等娱乐、情感大号
- 关停凤凰、Acfun 等站的视频节目
- …..
和《通则》一样,相当多的限制解释权仍保留相关部门的手上,永远不会让你搞明白「有违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等「社会公德」和「文明」具体指的是什么。
或许机器能告诉我们是非黑白
我承认,让一只看得见的手参与到文化监管中来可能会给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但让行政力量干预文化,负面影响也很大。
一方面,太多文化问题本来就没有对错标准,也不会对社会直接造成不良影响。权力者横加干预只会给创作者带来伤害,最终让优秀作品的诞生失去可能。比如,要是按《通则》规定,《哈利波特》可能根本无法上映。
另一方面,公权的增强容易滋生寻租,但由于权力过于干涉媒体,又会让公众对权力监管的力量不足。
相较之下,我更愿意支持一个看不见的手来调控内容市场。但权力者也并非要无为而治,而是需要间接参与到媒体环境的改善中去。
- 加大对媒介素养教育的投入。在各个教育阶段(包括社区教育)开设媒介素养课程。课程素材来源不限于教育机构,还需要开放给媒体和社会组织。同时,还要鼓励、扶持企业创办的内容平台,投入资源对全民进行媒介素养教育。
- 简化内容平台上的取关和举报流程,让用户可以更自由地把自己的注意力留给更有价值的内容生产者。对于新用户,平台还必须教育其学会取关、举报。以此保障内容市场的合理竞争。
教育公众,提升媒介素养不是一个短期内就能见效的事。而且,也未必会对管理者有利,尤其是需要投入资源的情况下,我不认为这些方案会被执行。
更具性价比的办法也是有的——用机器直接监管内容,甚至直接监管用户的思想。29 日,四川省委党校推出「智慧红云」,据说可以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判断党员思想状况。随着技术的进步,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们就可以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看到「不健康」的内容了。